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目前已完成会议评审工作。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现对会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2日-11月28日),公示地址为学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张贴栏。公示期内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和学校科发院提出,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和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因当前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前往现场的老师可联系学校科发院相关人员了解公示情况。
联系人:周裕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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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11月22日